就业指导中心
一、在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,负责就业指导中心全面工作。 二、学习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于就业工作的文件、资料和会议精神,掌握就业相关政策和规定,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。 三、提出工作目标,制定分阶段就业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,进行合理分工安排,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 四、引导、督促工作人员完成自身职责,鼓励工作人员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 五、对就业工作的各项数据,进行分析整理,及时、准确向院领导反馈信息,为院领导决策及学院的专业、学科改革和建设提供依据。 六、与学院其它部门如学工处、教务处、各专业系等积极协调配合工作。 七、与就业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。 八、团结协作,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