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
1.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拟定全院教育发展规划,提出有关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。
2. 组织和检查各系、部编制的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,并负责组织全院教学计划的调度和执行
3. 组织和检查各系、部的教学工作,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经验,检查教学秩序、教学质量,完成教学质量监控、督促工作。
4. 落实和检查全院教学人员的工作量,做好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。
5. 负责教材建设,讲义及教学资料编写、审查、供应、交流工作。
6. 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,教室、实验室的调度与管理,编制课表、考试日程及制定教学工作规章制度
7. 负责各类教学评奖工作(含教学成果、教材、优秀教学工作者、先进教研室、实验室等评审)。
8. 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院学生实验、实习、社会实践等工作。
9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,特别是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,做好选拔与培养拔尖人才工作。
10.负责实验室规划建设和管理,仪器设备、实验材料的购置、发放、管理及开发和建设。
11.负责学籍和成绩管理以及教学档案的保管工作,负责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报、考核、授予工作。
12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